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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涉拍少女裸照 台中地檢署:依法偵辦

藝人黃子佼遭女網友控訴,曾拍攝她未成年時的裸照。(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知名藝人黃子佼遭一名旅法網紅爆料,十多年前對當時只有十七歲的她伸狼爪,在車內強吻,並在旅館房間假藉藝術名義迫使她脫上衣拍裸照,當時讓她害怕到落淚。黃子佼十九日中午在臉書發布影片,承認涉案後失聯,據傳已住進醫院,另外因女網友指稱案發地點在台中,台中地檢署表示,尚未接獲任何資料,若有違法事證,將依法偵辦。

台中地檢署表示,有關十九日報載,黃姓藝人疑涉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一事,如有犯罪情事及相關事證,地檢署將依法偵辦。

旅居在法國,有經營臉書「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三六五天」女網友Zofia,昨日在臉書控訴,她十七歲時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演藝圈的大前輩,但曾在宿舍樓下被該名藝人強吻,後來該名藝人道歉後,她又前往台中市老虎城購物中心,替該名藝人的主持活動探班。

女網友說,該名藝人邀她到長榮酒店的房間內,以要辦藝術展為由,要求她脫掉上衣拍照,還強調「是藝術」,她控制不住情緒落淚後,該名藝人仍持續拍照,還稱「你流淚的時候也很美」。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向媒體表示,以被害人當時年齡來看,上述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這是非告訴乃論,不需要被害人提告,只要檢警知悉,就要啟動偵辦。

黃也在昨日中午連續在臉書發布三則影片致歉,承認涉案,不過隨後即刪除,更失去聯繫,直至下午二時許時,就傳出黃因意識模糊,被送進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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