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內謊報6起火警 海山警追查報案人身分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自六月迄今,最近計接獲6次報案電話,指稱轄區文化路2段的大樓有火警情事,經江翠所及莒光消防分隊派員到場,均未發現有火警等情。

(海山警分局提供)

海山警分局指出,經警方檢視6次謊報案件,第1次撥打時間為6月17日23時41分,第6次為6月22日16時27分,報案地點均為同一棟辦公大樓;另報案人疑似拔除手機SIM卡,再撥打110報案電話以規避追查。

海山警分局表示,後續海山警方再與警局勤務指揮中心逐筆確認報案紀錄與發話位置,向電信公司追查身分。另考量消防救災屬消防機關業管,優先適用消防法之特別規定,針對謊報行為,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及消防法第36條均有相關裁罰規定,因消防救災屬消防機關業管,應優先適用消防法之特別規定,海山警分局將協助查明報案人身分後,函請消防局裁處。

警方呼籲,110及119報案專線之設置,是為了使民眾能於危急時方便求援使用,切勿隨意撥打,除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消防法或刑法,更會無端耗費警察及消防人員的資源,亦可能影響真正急難案件的救援;如非緊急狀況,切勿撥打報案專線佔線或謊報,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