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裁定民進黨部違性平 罰90萬

民進黨中央黨部性騷案爆發後,台北市勞動局二十六日召開性評會議裁定案件成立,依法重罰九十萬元。(記者孫曜樟翻攝)

記者孫曜樟、王誌成∕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央黨部前黨工日前在臉書上自揭遭職場性騷擾且遭吃案的事件,引發全台各界的MeToo運動風潮,台北市勞動局展開調查並於二十六日召開性平會審議該案,經委員充分討論,評議民進黨職場性騷案成立。勞動局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裁罰新台幣九十萬元。

勞動局指出,民進黨中央黨部兩起職場性騷擾案件,分別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雇主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歧視員工,第三十六條規定雇主在知悉員工遭受性騷擾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性平會根據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考量該案的責難程度、社會影響和違法利益,以及受處罰者的資力,決定對民進黨中央黨部處以新台幣九十萬元的罰款,並公布事業單位負責人姓名。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市府對於職場性騷擾零容忍的態度十分堅定,無論是市府公園處的案件,或是政黨相關案件,都是以一貫的立場及標準,要求各事業單位要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並且大家應該要重視性平概念。

針對台北市勞動局處分結果,民進黨性平部主任李晏榕表示,尊重台北市勞動局的裁罰決定,在事情發生之後,他們隨即進行性騷擾防治與調查機制的全面檢視,並針對黨務主管與黨工加強教育訓練,積極改善性騷擾防治的措施,未來也將秉持「性騷擾零容忍」的原則,以完善的保護與申訴機制及持續辦理黨工性別平等教育訓練,達成性別友善職場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