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勸阻危險跳水 遭謾罵三字經 消防人員開立1-5萬元罰緩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水安巡邏小組人員6日14時許執行大豹溪金龍橋段的駐點防溺勤務,發現有3名疑似高中生在此處戲水,由於駐點同仁已在此處架設攔截繩並劃定警戒區域,供遊客於此水域安全戲水玩水,但該3名高中生於此處戲水,屢屢越過警戒繩索到不安全水區戲水,並爬上溪邊旁的石頭,準備做跳水動作。駐點同仁屢次口頭勸導該處不得有跳水行為,並請該3名高中生回到攔截繩警戒區域內,然該3名高中生屢勸不聽並表示附近民眾都在跳水,隨後口頭謾罵三字經「XX娘」之辱罵字眼,駐點同仁立即進行錄影蒐證,通報其他水安巡邏小組人員,以及三峽警分局插角派出所勤區至現場協助處理,後續由勤區將3名高中生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新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表示,該3名高中生越過警戒繩索到不安全水區戲水,作勢跳水等行為,已違反「水域遊憩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得處罰新台幣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另謾罵三字經字眼部分,將敬請警方依侮辱公務員辦理。

第五大隊強調,新北市政府為維護來到三峽大豹溪遊玩旅客或市民朋友的戲水安全,特別協調紅十字會志工們與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同仁,冒著天氣炎熱與蚊蟲叮咬,在大豹溪沿岸挑選安全水域進行駐點防溺勤務,再次呼籲,下次有機會來三峽大豹溪遊玩,請遵守標示牌安全提醒與駐點人員指導到安全水域,也多給辛苦服務的志工們與消防局同仁鼓勵,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營造更安全的戲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