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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魷魚及秋刀魚產銷 農金局提供漁船經營漁友金融協助措施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委會為穩定魷魚及秋刀魚產銷,提供2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下稱專案農貸)及全國農業金庫農業紮根貸款,支應漁船經營者營運所需週轉金,對於符合魷魚秋刀魚漁船經營者營運資金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下稱本措施)資格條件者,除上開貸款新貸及舊貸案件,如有其他金融機構之舊貸案件,均得享有利息補貼及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免收保證手續費措施。漁船經營者可自112年7月12日起,就近向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其他金融機構舊貸案件部分,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申請截止日為112年10月31日,倘年度專案補貼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
農金局說明,符合專案農貸規定資格之魷魚及秋刀魚漁船經營者,如有週轉資金需求,可申請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並加碼提供可申請全國農業金庫農業紮根貸款,另符合本措施資格條件者,上開貸款新貸與舊貸案件,及其他金融機構之舊貸案件,每艘漁船於5,000萬元額度內,農委會補貼貸款年利率最高2%,最長1年。
農金局進一步說明,符合領有112年度遠洋漁業作業許可證明書且於有效期限內,貸款資金用途為營運週轉金之魷魚及秋刀魚漁船經營者,請於112年7月12日至10月31日(倘年度專案補貼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期間,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利息補貼,於上開額度及年利率內,新貸案件補貼自撥貸日起第1年之利息,舊貸案件則補貼自112年7月12日起1年之利息。
農金局表示,為降低相關業者之資金負擔,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並提供免收保證手續費措施,新貸案件經該基金提供保證者,利息補貼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舊貸案件申請延期還款,展延期間若經利息補貼者,補貼期間亦免收保證手續費。有資金需求之魷魚及秋刀魚漁船經營者,可向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其他金融機構舊貸案件利息補貼部分,請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金局:0933-2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