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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適法性 不再與永盛續約

 

謝國樑市長十七日說明,與永盛公司廢棄物處理BOO促參案契約期滿後不再續約。(記者楊耀華攝)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基隆市政府與永盛公司簽訂廢棄物處理BOO促參案契約於今年七月十六日期滿未再續約,市長謝國樑十七日說明續約可能存有適法性的疑慮,同時基於維護環境永續的考量,後續將再公開招標灰渣安置問題,讓基隆不再成為各縣市飛灰固化物的掩埋集中地。

謝國樑指出,市府近期邀集相關單位討論與永盛合約屆滿後的後續飛灰處理問題,在續約的部分,財政部於去年四月曾來函表示該案自九十三年迄今,未依約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並辦理營運績效評定,未符合投資契約六點三及簽約當時促參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辦理優先訂約規定,市府若和永盛辦理續約,將使承辦同仁因適法性疑慮而陷入違法風險,非屬市府所樂見的情形。

謝國樑表示,因BOO契約的規定,導致永盛公司在處理外縣市的廢棄物處理費,較處理基隆更具有利潤優勢,考量永盛處理外縣市的掩埋比例高於基隆,市府期盼透過市場機制來討論回饋金的合理提供比例,為基隆環境提供永續發展的保障。

對於外界擔憂契約到期後是否會面臨垃圾無法處理的困境,謝國樑指出,目前台灣處理灰渣的技術,除了永盛的飛灰固化物外,尚有原灰、水洗灰等處理技術,未來也有機會朝向生質能源的方向發展,市府已編列預算,將透過公開招標、縣市互惠合作的方式處理飛灰掩埋問題,同時在新廠商接續處理垃圾掩埋問題前,會妥善運用天外天焚化廠既存灰渣儲坑與暫置空間,不因單一廠商合約期滿而造成基隆市的垃圾問題,未來現有的掩埋場地,也會依照BOO投資計畫書的規定,進行綠地及公園規畫,為基隆提供一個友善永續的美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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