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影、鑫鴻國際投資董事長郭台強出資助導演魏德聖拍攝製作電影《賽德克.巴萊》,指控魏德聖和果子電影公司欠款4500萬元,向台北地院申請強制執行。魏德聖2次提出抗告遭駁回。北院7日裁定進行強制執行,對魏德聖和果子電影財產下達查封令。
鑫鴻國際聲稱,持有果子電影2021年7月簽發的本票,到去年11月仍遲未付款;魏德聖和果子電影則說,雙方在2011年5月就《賽德克.巴萊》的製作簽訂買賣契約書,約定由中影支付果子電影4億多元作為轉讓部分著作權的對價,雙方沒有債務關係。
果子電影還表示,中影在魏德聖拍攝電影時,要求他再簽下本票作為擔保。魏德聖和果子電影認為,鑫鴻國際從未支付《賽德克.巴萊》的著作權買賣價金等費用,而且本票沒有寫明到期日,也沒有收到付款通知,要求撤銷原裁定。
北院審理後認為,本票符合票據法規定,裁准強制執行;魏德聖、果子電影不服再次抗告。院方就魏德聖和果子電影的債務爭議不屬法院必須審查的範圍,應由發票人提起民事確認訴訟,駁回魏德聖再次抗告,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