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落實「減塑政策」,高雄市飲料店自今年七月一日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新規定實施後,環保局表示,經加派人力稽查,已有九成以上商家符合規定,但仍查獲三十一家飲料店門市使用一次用塑膠杯,依法現場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
高雄市七月一日起,全面禁止飲料店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環保局兵分多路稽查,包括前鎮瑞隆路、鳳山大明路、楠梓德賢路及三民熱河一街一帶等商圈,發現有九成以上店家符合規定。
但截至七月三十一日止,仍查獲三十一家店家使用一次用塑膠杯,違規業者多半是小型自營非連鎖店家,因尚有少量塑膠杯庫存待消化,因而違規繼續使用;而稽查人員現場輔導後,開立勸導單,勒令限期改善,並請業者儘速準備符合規定材質的飲料杯。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一次用產品減量,還是得靠民眾從消費端一起落實,為引導消費者逐漸養成自備環保杯的習慣,高雄首創號召11家品牌業者成立「飲料店減塑大聯盟」,民眾於七至九月活動日持環保杯消費可享有雙重優惠,活動持續發燒中。
經統計活動後環保杯自備率,第二週較首週成長十點七%、第三週又較第二週成長約十二點九%,顯示辦理自備優惠加碼活動有助於提升民眾自備環保杯比例,另該活動前三週共減少二九七三八個一次用飲料杯使用,減少約三五七公斤垃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