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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風險提高 投保癌症險須注意保障範圍及相關限制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在去(111)年年底所公布的109年國人癌症登記報告,新發生癌症人數為12萬1,979人,十大癌症發生人數男女合計依序為大腸癌、肺癌、女性乳癌、肝癌、口腔癌、攝護腺癌、甲狀腺癌、胃癌、皮膚癌及非何杰金氏淋巴瘤,而癌症時鐘再快轉,每4分19秒就有1人確診罹癌。面對罹癌風險提高,如何提前預防、及早因應是現代人必須思考的課題。
癌症是健康人生與幸福家庭的可怕威脅,因此積極面對癌症議題,維持良好生活習慣、定期篩檢實為上策。考慮到癌症治療費用高,為了防患未然,保戶通常會選擇以投保相關的醫療險來支應。宏泰人壽表示,醫療險種類多,各有優勢與不及之處,目前有些癌症治療在門診即可施行,在理賠申請的認定,癌症險相對更為清楚明確;如果家族成員有相關病史,投保時可優先考慮癌症險,預算有餘裕的情況下,再以其他醫療險作為輔助。
一般而言,癌症險給付項目包含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手術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癌症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或是個別癌症治療及醫材相關的保險金,癌症險的保單條款亦會註明確診罹癌的理賠項目及條件,例如保障範圍、保險金給付為某個固定金額乘上癌症治療實際住院日數,以及累績總給付金額限制等等,在投保時都必須看仔細,以「宏泰人壽好健康防癌醫療終身健康保險(FCD)」來看,保障內容提供11項罹癌後的相關醫療保障,而其累積總給付金額上限則為「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乘以1,500倍。
而癌症險也有為初次罹癌就提供即時的、一次性給付保障的保單類型,並簡化理賠申請檢附文件,「宏泰人壽真健康防癌終身健康保險(FCC)」即屬於這類型的癌症險,理賠申請所準備的文件相對簡單易於準備。宏泰人壽提醒,投保時必須特別注意同類型保險商品的保額限制,另外也必須留意常見拒保疾病,像是惡性腫瘤現症或病史等等,投保前詳加檢視保單條款,保單才能在必要時真正發揮保險保障的功能,照顧自己與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