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廳供拉K 10幹部起訴

大帝國舞廳幹部涉嫌販毒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檢警四月查獲大帝國舞廳人員在舞廳內部分包廂可供作「煙桌」,容許顧客在內施用毒品。客人前往消費若有施用毒品之需求,可直接在包廂內聯繫上揭之大班或小大班人員前往包廂交易毒品,而舞廳工作人員亦會提供水果盤充作K盤使用,部分公關人員亦會與顧客一同施用毒品。橋檢偵結後將舞廳大班、小大班人員等共十名被告等所犯情節尚非輕微,依毒品等罪起訴,請求法院科予適當之刑。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於四月九日凌晨持搜索票前往大帝國舞廳執行搜索,查悉舞廳蕭姓大班等二人、黃姓小大班等八名被告,於民國一0九年十月間至今年四月九日被查獲期間,在該舞廳內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予員工及顧客。案經偵查終結,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

橋頭地檢署十一日指出,檢察官考量大班、小大班人員在舞廳內販毒,雖可賺取毒品價差,但深究販毒動機,實因舞廳存有顧客若想吸毒,必須增加坐檯公關消費的慣例。且被告等人為增加業績販毒,加上顧客舞廳內買毒助興吸食便利,包廂具有隱蔽性,提升顧客購買毒品之意願。提高員工及顧客染毒成癮的可能性,被告等所犯情節尚非輕微,惟請審酌被告等人均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故請求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