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路口未禮讓行人 警開8罰單

郭綜合醫院前閃黃燈號誌路口時有民眾未確實禮讓行人,警方接獲檢舉一次開出八張紅單,提醒用路人注意遵守交通法規。(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日前有南市民眾駕車行經民生路二段郭綜合醫院前行人穿越道時,發現路口有行人等待穿越,但接連數輛機車均未確實停讓行人,警二分局同時也接獲民眾檢舉,經審查認違規明確,依規定舉發八件。警二分局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尊重行人路權,維護友善交通環境。

南市民眾於上週上傳八月一日行車紀錄器影像,根據是日上午十二時許影像內容,該民行經南市郭綜合醫院前行人穿越道時,路口有行人等待穿越道路,該處號誌為閃黃燈,儘管前方民生路與國華街路口已是紅燈,但接連多輛機車仍匆匆穿行而過,路人無奈在路口躊躇多時,卻仍有許多車輛未確實停讓。

轄區南市警二分局後也接獲民眾檢舉,根據民眾檢舉影像,認有八輛機車未停讓行人,依法舉發在案。警方指出,民生路二段廿六號路口設有「閃光黃燈號誌」並劃設斑馬紋行人穿越道,今年六月廿八日已函請交通局評估設置行人觸動號誌,惟因未達人車流量標準,暫不予設置。

今年迄今該處計取締未停讓行人違規卅件,警二分局提醒,汽、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時,應確實停下並禮讓行人先行,不停讓行人違規認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一車道寬(約三公尺)及車輛前懸是否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

閃光黃燈雖可通行,但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來小心通過。如遇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過時應暫停於停止線前,讓行人優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