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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漁場!上百艘漁船集結抗議台中港填海擴港
記者陳金龍/台中港報導
台中市漁船及漁民互助協會及台中市漁民發展協會以台中港建港及港區範圍擴大,造成原漁場大幅限縮,沿近海漁業生態飽受衝擊,嚴重影響漁民捕撈及生存權,二十五日發動一百二十四艘漁船懸求掛「還我漁場」等布條抗議,集結台中港錨泊區進行海上抗爭。台中港務警察總隊與清水警分局出動大批警力搭拖船及海巡署巡防艇分海、陸兩處警戒及全程蒐證。
台中港分公司則強調,台中港開港後已完成相關補償,這次配合經濟部能源政策需求用地辦理填海造陸,也是在行政院核定的台中港商港範圍內,不影響漁民權益。
台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六日舉行動土典禮,預計回填六十五公頃的新生地,提供離岸風電相關產業進駐港區開發,漁民以台中港在西碼頭南填方區進行圍堤造地擴大港區範圍,嚴重侵害漁民權益,造成漁業損失,二十五日發動梧棲、清水、大甲、大安、龍井等地區一百二十四艘漁船約二百三十人,由各漁港集合後出發,聚集錨泊區進行海上抗爭。
上百艘漁船懸掛「還我漁權」、「欺壓漁民五十年」、「漠視漁民」、「不顧漁民生計」、「還我漁場」、「莫把漁民當愚民」、「還我傳統漁場漁業經營權」等布條抗議!漁民抨擊說,如昨日的抗議無法獲得滿意答覆,二十七日將再出航抗議!
台中區漁會總幹事趙朝森說,台中港從六十二年建港起,分三期陸續展開闢建航道、碼頭、工業港區、火力發電廠、海堤等工程,迄今仍繼續施工中;因台中港闢建及港區的劃界、船舶航行等,漁民原有作業漁場不斷被限縮,機漁船停泊區數次被迫遷移,漁業資源減少,損及漁民權益。
趙朝森指出,自七十六年起漁民因生計受到嚴重影響,陸續衍生數起損失陳情求償案,其中僅有六件獲得重視補償,卻獨漏機漁船部分,導致機漁船業者不斷陳情抗議,延宕至今仍未獲得補償,嚴重影響機漁船業者及漁民生計。
台中港務分公司表示,台中港自六十二年建港迄今,已歷經數件漁業補償,包括台中發電廠四件、原台中港務局二件,台中區漁會於八十五年提出梧棲漁港機漁船漁民受台中港建港影響漁業損失要求補償案,原台中港務局於八十八年及九十年分別送專業單位評估,結果均為補償無從成立,並報奉交通部核定後,函復台中區漁會無法予以補償,當時已完成行政程序。
港務公司說,台中區漁會於今年再度表達機漁船漁民受台中港建港影響致漁業損失要求補償,港務公司請漁會依歷次協調共識,提出佐證資料及相關說明,以便依行政程序研議,冀望漁會能與漁民溝通,共同面對協商,找出可行方案解決多年未解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