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騎重機邊用手機錄影 金山警分局依法開罰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洪姓員警於昨(26)日23時許在石門區台二線29.2k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發現一名重機騎由石門往金山方向行駛,於進入分局設置測照點時,以單手騎乘機車,另一手持手機沿線拍攝警方執勤狀況,經金山警分局洪姓員警發現予以攔查,該名騎士認為員警取締係在其於攔停後使用手機之行為,但金山警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當場舉發單,經當事人確認後簽收。

金山警分局督察組長廖志仁。(金山警分局提供)

金山警分局指出,有關騎士提告員警推機車的行為已進入司法程序,金山警分局後續將依法將相關證據提交檢方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