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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發出首張露營場土地使用許可

露營場申請說明會及訪視輔導。(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配合中央推動露營場合法化,經過審查,三十一日發出台中市首張露營場土地使用許可函,為露營場輔導合法邁向新的進程。

露營場申請說明會及訪視輔導。(記者徐義雄攝)

觀旅局表示,發出的首張許可函,土地座落於太平區,為一公頃以下的農牧用地,市府農業、水利、都發、消防、環保、地政、經發局等多個單位共同會審,完成許可審核。

露營場申請說明會及訪視輔導。(記者徐義雄攝)

觀旅局說明,一公頃以下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的露營場,合法化程序分二階段,第一階段取得土地使用許可後,需依使用計畫內容設置露營相關設施,完成取得證明文件後,才能辦理第二階段的露營場設置登記;對於已取得第一階段土地使用許可的業者,觀旅局輔導業者申請第二階段露營場設置登記,目前受理的案件多為第一階段申請中,陸續經相關單位會審通過後,核發土地使用許可。

露營場申請說明會及訪視輔導。(記者徐義雄攝)

市府輔導諮詢團隊,分別於和平區及市府陽明市政大樓舉辦露營場申請說明會,透過逐家訪視輔導的方式,提供法令及申請作業疑義諮詢,另於市府陽明市政大樓開設諮詢櫃台,提供專人輔導。

觀旅局補充,截至目前已辦理六場次,有三十六家露營場業者接受輔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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