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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減輕全國單一自住戶稅負 竹市計7萬戶受惠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配合行政院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預告期間至九月十八日,九月底前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明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一百一十四年五月開徵適用。
新竹市稅務局七日表示,為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排除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上的高價房屋,稅率從百分之一點二調降為百分之一,新竹市預估一百一十四年五月開徵時將有七萬戶受惠。
稅務局表示,財政部預告修正草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有三大修正重點,一、原「縣市歸戶」修正為「全國歸戶」;二、非自住住家用法定稅率從百分之一點五至三點六調升到百分之二至四點八;三、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修正為「必須」訂定差別稅率。另為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且供自住稅率降至百分之一,原自住條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參據土地稅法第九條「自用住宅用地」定義,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應「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新竹市今年房屋稅開徵之資料顯示,開徵約有二十萬戶,在新竹市擁有一房且在全國為單一自住戶、有近六萬九千戶,占了開徵戶數的三分之一,囤房稅2.0草案,全國單一自住稅率降為百分之一,民眾會有減少六分之一稅款的小確幸,估算一百一十四年五月開徵時,新竹市約有7萬戶受惠,每戶約可省下八百元。
稅務局分析,今年在新竹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分布情形,現值在一百萬元以下有六萬零八百三十四戶,占百分之八十八點二、比例最高;一百萬至三百萬有七千八百七十三戶,占百分之十一點五;三百萬元以上有二百零四戶,僅占零點三。草案立法通過實施後,新竹市也會訂定全國單一自住高價房屋排除條件,在一定金額以上之房屋現值,予以排除適用百分之一,維持一點二的稅率。
稅務局表示,新竹市自去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囤房稅,依持有新竹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按差別稅率課徵,五戶以下每戶二點四趴、六戶以上每戶三點六趴。今年首度開徵囤房稅,加強宣導及輔導,順利完成開徵作業,並輔導近二千戶改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未來將持續推動囤房?,落實居住正義,修訂新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送市議會審議,打造更友好的「安居科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