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縣府官員涉貪弊案,宜蘭地方法院相隔半年後再度開庭,11日起至10月23日之間將分13天召開準備程序庭;林姿妙11日上午9時50分抵達地院受訪時,替縣府同仁喊冤,痛批一通錯誤的電話,延伸這麼多公務人員無辜受傷害,語氣堅定說:「我沒有做壞事,我沒罪」。
宜蘭地院去年10月31日、今年3月13日開過2次準備程序庭。11日召開第3次準備程序庭,她進入法庭前,又再度怒批,他們都是無辜的啊,不實的電話、錯誤的電話,折騰人家。
林姿妙所指的「一通不實電話」,去年10月31日在宜蘭地院庭訊時,她直指檢廉一段監聽,是她致電當時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提到「現在理事長來我們這邊」,她聽了3次,認為電話中是指壯圍鄉農會理事長林听洲請託穀倉合法一事,不是指陳正勳,但檢廉不採信,偏要張冠李戴,這段錯誤譯文與事實不符。
林姿妙與縣府官員涉貪弊案去年8月宜蘭地檢署偵結,依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罪嫌起訴,起訴對象包括林姿妙、林羿伶母女、宜縣府與羅東鎮公所官員、民間人士共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