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安農溪建輕艇賽道案 駁回

135
宜蘭縣政府向水利署申請施作「安農溪輕艇激流標杆國際競賽場地工程」遭駁回,時代力量肯定該案審查單位本於職責,堅守專業,依法嚴格審查。(民眾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向經濟部水利署申請施作「安農溪輕艇激流標杆國際競賽場地工程」,經水利署審核,因不符河川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確定遭駁回。時代力量肯定該案審查單位水利署及第一河川局本於職責,堅守專業,依法嚴格審查。

水利署駁回理由,是因申請設施於斷面七十六點三至斷面七十七處有水躍現象,產生渦流及沖刷,有影響河防安全之虞,不符河川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另,申請使用範圍位於現況深水糟及兩岸河川治理計畫線間之河川寬度三分之一範圍、所設人工渠道之經常水深高於三十公分、固定性設施之高度於五十公分等,不符河川管理辦法第五十條,河川區域內申請設施休閒遊憩使用審核要點第三點及第七點規定。

時代力量陳椒華立委辦公室長期關注河溪廊道因公共工程破壞生態議題,亦派員參與八月初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的在地諮詢小組會議。會議中除了相關政府部門,與會之在地諮詢委員、NGO及利害相關團體等,大多對該工程在河防安全、河溪生態、水質之衝擊及後續經營管理等面向表達疑慮。

會中唯獨陳椒華立委辦公室代表,就「適法性」點出該工程最嚴肅的核心問題,就可能違法的法條內容一一提出質疑,並要求水利署第一河川局依法嚴格把關並將審查結果函覆立委辦公室。

水利署第一河川局乃基於職責秉持專業審查,依上述法規之要項規定駁回「安農溪輕艇激流標杆國際競賽場地工程」申請。時代力量宜蘭黨部也呼籲宜蘭縣政府及三星鄉公所,水利署第一河川局是依據專業審查、就該工程諸多適法性的問題,正式駁回了「安農溪輕艇激流標杆國際競賽場地工程」申請,請縣府及三星鄉公所切勿為了政績「違法」,不顧「環保立縣」的縣政目標,與宜蘭縣的永續發展方向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