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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產業發展自治條例送議會 公私合作助攻新興產業

新北市產業園區可做為未來公私合作申請場域。(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產業再出新招!為吸引企業落地投資並匯聚新北公私產業資源,四日依法制程序提報新北市政會議並審議通過「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後續將提送新北市議會,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盼有效加深公私合作,掀起新興產業浪潮。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產業多元,為量身打造新北專屬的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經發局多次洽談產業界指標企業及學研法人組織,廣泛蒐集各界意見,草案中納入「公私合作」、「創新實驗」、「產業發展推動委員會機制」「目標產業獎勵補助措施」、「單一投資服務窗口」、「園區開發」等內容,期望實施後加速促成產業轉型、投資及研發創新,打造新北成為企業投資首選,提升城市競爭力。

經發局表示,新北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以「參酌國內外經濟情勢」、「擬定中長期發展策略」、「推動產業升級及永續技術」、「鼓勵研發創新」及「財政有效利用」等五項產業政策規劃原則,配合新北市產業發展條件訂定產業發展綱領並公告目標產業,除了確立發展方向外,透過公告目標產業也讓企業界更加瞭解新北市產業政策藍圖,再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產業發展綱領,訂定目標產業發展計畫並執行推動。

新北市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全文共十二條,其中明訂「公私合作」機制,開放企業向市府提案申請新型產業發展合作模式,提高產業輔導效率並節省財政成本支出,例如政府與民間合作強化「招商一條龍」團隊,進一步整合土地開發;鼓勵企業投入「創新實驗」,除了協助申請中央資源,亦可在產業園區申請設置技術交易平台、專利展示櫥窗與新興科技展示空間等,此外也將積極提供適當場域,助力業者實驗新技術或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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