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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反映改裝噪音車 蘆洲警攔檢告發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7凌晨00時26分,於五股區疏洪北路與成州八路口辦理擴大臨檢時段,針對民眾反映時有改裝噪音車行駛路段設立攔檢點,執勤時聽聞噪音車輛迎面駛來將其攔停並依法告發。
蘆洲警分局指出,員警見該車輛多處改裝(後照鏡損壞不予修復、加裝強化車台、拆除中心蓋)依法告發道交條例16條1項2款計3件,另加裝直吸式節流閥之引擎屬不可變更而變更行駛之道交條例18條1項等交通違規,均於現場製單告發,共可處新台幣5100至15000元之罰緩,並責令檢驗。
蘆洲警分局提到,駕駛張姓男子(22歲)於現場對員警交通違規之異議且不配合檢視車體,蘆洲警同仁依執法專業合法告發並請民眾依申訴管道提出。依法務部法檢字第10204503780號解釋,於公開場所民眾接受一般臨檢勤務時,為保障個人權益可進行錄影,惟不得針對執勤人員臉部進行特寫式拍攝。
蘆洲警分局表示,但因受檢民眾現場以手機錄影拍攝,蘆洲警分局呼籲並支持同仁落實勤務加強各項違法偵辦及違規取締,同時依法務部解釋,適時提醒民眾請勿拍攝值勤員警臉部特寫,確保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