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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君:立委簽到即負保密義務
保密切結不具法律效力、不符議事規則 部分人士穿鑿附會、惡意曲解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十一日直指特定媒體、民進黨團刻意模糊潛艦「拒簽保密切結」事宜。她說,依立法院規定,立委只要簽到、取資料,就必須負保密義務;文件如果非簽不可,當時會議主席民進黨王定宇不會坐視不管,國安局、國防部、檢調又豈能坐視馬文君「逍遙法外」。她也會正式要求立法院議事處,與軍方調查說明某周刊如何取得機密的簽到、取資表單文件。
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記者會,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強調,潛艦國造小組召集人黃曙光既然指出有軍火商賣台、有人洩密,請出來講清楚說明白。現在國防部長邱國正對於潛艦一事幾乎是一問三不知。
馬文君表示,針對近期潛艦引發的相關事件,保密切結書簽署的問題,都是刻意模糊焦點。立委簽到、取資料就必須負保密義務,這兩份她都按照《立委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簽署。所謂「保密切結」不具法律效力,也不符議事規則,該報導與部分人士穿鑿附會、惡意曲解。
她並指控,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機密會議的資料,包括簽到,取資表單,所有會中產出之文件、錄音均屬秘密。特定媒體如何取得簽到、取資表單?又是誰將秘密文件提供給特定媒體?她將正式要求立法院議事處與軍方調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