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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與12會員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台灣糖業公司與台糖工會聯合會暨十二家會員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勞工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台灣糖業公司與台糖工會聯合會暨十二家會員工會廿四日簽訂團體協約,簽約儀式由勞動部主秘劉傳名、經濟部科長李忠恕、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大台南總工會理事許麗煌等多位工會幹部見證。

台糖公司總經理陳立人表示,該公司自民國卅五年成立以來,在勞資和諧氛圍下,與糖聯會簽訂團體協約,本次是第七次續約了。現行「團體協約」在今年八月屆期,為使協約內容更符實際現況需求,以確保雙方權利義務,勞資雙方八月廿四日齊聚一堂召開協商會議,對部分條文修訂進行意見交流,過程中充分展現台糖一家的和睦精神,通過所有條文,並於十月廿四日舉行簽約儀式,落實公司對同仁權益保障的承諾。

台糖工會聯合會理事長田賢堂感謝勞資雙方協商代表在協商過程中的努力,這次第七次續約,工會特別爭取到對於有需要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會員,可申請每工作日固定時段減少一小時工作時間,薪資照給且不影響全勤獎金、夜間輪值人員夜點費明訂列入平均工資計算。本次團體協約特別針對工會活動、工時、工資、考核升遷、職業安全與獎金福利的保障等等均納入協約中,對於勞動關係事項有完整詳細的規範,並兼顧保障員工權益及公司永續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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