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羅東一名七十歲鄭姓男子,積繳九十七年度起至一一0年度綜合所得稅共一百四十三萬餘元不繳納,經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及國稅局追查發現,鄭男經營會計師事務所,每年皆有執行業務所得,自九十七年度起迄今所得總額共三千四十一萬餘元,但他卻雙手一攤表示沒錢繳納,宜蘭分署聲請管收獲准。鄭男經管收後,方覺大事不妙,趕緊籌款先繳納七十二萬餘元並辦理分期,始於廿七日釋放。
鄭男自九十七年度即陸續欠繳綜合所得稅,累積至一一0年度已欠繳至一百四十三萬餘元,宜蘭分署及國稅局追查鄭男所得資料發現,九十七年至一一0年共十四年度之所得金額共二千七百七十八萬餘元,平均年收入近二百萬元,鄭男一一一年所得亦有三百六十二萬餘元,並非無履行能力,卻想方設法不願繳稅,宜蘭分署屢次通知鄭男均拒不到場,於九月廿二日拘提到案後,行政執行官給予提出清償計畫機會,鄭男於十月廿四日自行到場,仍表示課稅不公、沒錢繳稅,宜蘭分署同日聲請法院管收獲准,鄭男經管收後,方覺大事不妙,趕緊籌款先繳納一半並辦理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