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陳姓上士等人,為負責驗收營區消防設施整修業務,疑未確實驗收,宜蘭地檢署指揮揮廉政署進行調查,檢方偵訊後,聲押陳姓上士、翁姓約雇人員與李姓廠商三人,諭令陳姓中校十萬元交保、李姓廠商妻子蔡女三十萬元交保。
據了解,陳姓上士負責辦理110年、111年兩起消防設施整修工程,決標金額分別是四百五十萬元、五百二十萬元,由同一間廠商得標。陳男疑似未確實驗收,讓廠商在沒有將老舊管線更換的情況下,就簽收完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
國防部日前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再由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調查五名被告、一名證人共六人,廿七日訊後,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之虞,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押陳、翁與李等3男,諭令另一名陳姓中校十萬元交保、蔡女三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