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中部爆發多所大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林姓主嫌過去曾提供帳戶給詐團、假冒堂兄弟擅自拿對方土地抵押三百三十七萬元遭判刑。
無卡分期詐騙案遭揭露後,包括逢甲大學、靜宜大學、弘光科大、東海大學、嶺東科大、僑光科大、虎尾科大等學校陸續都有人向台中警方報案,估計被害學生損失五萬元至十萬元不等。
台中警方前天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昨日持搜索票到林男住處,以及其合作的西屯路三C通訊行,查扣手機、電腦、現金、存摺及合約書等,將林男及三C通訊行老闆列詐欺罪嫌被告。
而林男過去就曾因偽造文書、詐欺被判刑。經查,林一0六年十月急需用錢,以要辦理直銷會員為由向堂兄弟拿身分證、健保卡,偽刻對方印章、簽名,向區公所取得相關印鑑證明後,又擅自以他名下土地作為借款擔保,假冒他身分將其土地設定抵押給鄭姓男子借款三百三十七萬元。
林男事後持續假冒對方身分,在相關聲請書、切結書上偽簽名字,用以申請補發土地所有權狀,後來堂兄弟收到地政事務所寄發的領取通知書才發現遭冒名;法院審酌,林男讓堂兄弟隨時可能遭受法拍抵押物及追償風險中,依偽造文書罪判他六月徒刑。
另外,林男一0三年十一月將自己帳戶、金融卡及印章及密碼,寄給身分不詳之人,被對方所屬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匯入二十萬元贓款。林落網否認幫助詐欺,辯稱是為借款償還機車貸款,撥打網路上借貸廣告的電話詢問,才提供相關資料供審核借貸。
法院認為,林男任意將金融帳戶交給陌生人,其辯詞不合理,且林高中二年級肄業,曾擔任冰店店員,有相當社會歷練,不採信其辯詞,依幫助詐欺罪判他拘役五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