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台中公私部門攜手合作防範森林火災擴大 舉辦4場防火座談會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時序漸入深秋,天氣越來越乾燥,毀滅森林的潛在危機因子—「森林火災」正悄悄的醞釀中,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自9月底至10月,集結一群森林守護人員,分別在雙崎、鞍馬山、麗陽、梨山工作站,召開4場防範森林火災座談會,討論防範森林火災對策。
與會成員包括各地警政、軍、消防、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公路局谷關工務段、台灣電力公司、惠蓀林場、鄉鎮區公所、地方村里長、造林業商、社區發展協會、該分署監測志工隊及鄰近國有林班地之社區及部落等公私部門,達成多項防範森林火災作為,建立「森林火災LINE」群組,以供訊息能快速傳遞聯繫。
談會中針對森林火災熱點提出多項防範作為並達成共識,包括,清明時期於沙鹿、清水地區辦理金紙集中焚燒,避免公墓火災影響周邊林地,運用高科技器材加強查緝棄置垃圾案件,減少燃燒垃圾引起森林火災情形;中橫地區邀集台電及工務段施工廠商辦理防範森林火災精準式宣導,避免因施工或用火不慎引起森林火災,梨山地區持續辦理廢棄枝條氣化發電系統使用,降低農墾不慎引火機率等。與會社區及部落居民深表贊同,協助於部落中加強宣導森林防火觀念,成為公私部門合作之先鋒助力。
林業保育署台中分署指出,台灣森林火災發生原因98%為人為因素造成,自107年至112年10月轄區內共發生55件森林火災。分析原因及地點發現,清水及沙鹿地區火災類型多為「民俗祭儀用火不慎(天燈、掃墓等) 」及「圾垃燃燒不慎」,而中橫及梨山地區多為「山區活動用火不慎(營火、炊煮、狼煙、打獵) 」、「農墾引火不慎」、「亂丟菸蒂引起」等原因,只要避免人為引火因素,有效降低森林火災發生機率。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呼籲,森林資源相當珍貴,需要全民共同保護,山林從事任何可能引起火星之行為,注意避免引起森林火災,勿生火、勿引火燒墾、勿亂丟菸蒂,如不慎失火燒毀他人森林,可能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