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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議員嚴惠美涉現金賄選 與胞姊2人同遭起訴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縣議員嚴惠美於去年選舉期間,涉嫌在胞姊嚴亞美陪同下到選民住處買票,此案經台東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嚴惠美及嚴亞美二人提起公訴;另民事部分,台東地方法院今年八月間一審判決嚴惠美當選無效,全案上訴中。
無黨籍現任台東縣議員嚴惠美,於去年三月至十月選舉期間,和胞姊嚴亞美一同到第十一選區具有投票權選民住處,向森姓、簡姓、連姓、陳姓等四人,分別以每票一千元至二千元現金買票。
台東地檢署偵結,將嚴姓二姊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投票行賄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五一條第一項提起公訴;四名收受賄賂民眾坦承犯行,不起訴處分。
嚴惠美表示,尚不清楚此事,會和律師討論。
另嚴惠美競爭對手、前縣議員高美珠以嚴亞美涉賄選案,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今年八月間台東地方法院依證述判決當選無效,全案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