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百貨購物禁免洗餐具 新北2家違規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擴大限用免洗餐具第一階段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餐飲業者,不得提供免洗餐具規定一日起上路;新北市府環保局元旦沒有放假,稽查人員針對市轄內上述餐飲業者全面稽查,結果查獲二家業者違規,當場依法開出罰單;環保局強調後續仍將持續派員不定期前往巡查,一旦查獲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六千元罰緩,並按次處分。
被查獲違規的二家業者分別為:蘆洲徐匯廣場的大港鐵板燒內用使用免洗筷、林口三井outlet的PAUL咖啡廳內提供紙杯。
依新規定,新北市境內二十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共四五八家餐飲業者,除不能提供塑膠類的杯、碗、盤、碟外,內用也不能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包括紙杯、紙碗、竹筷、塑膠湯匙、塑膠刀叉及攪拌棒等。
一日新規定正式上路,環保稽查人員並未放假兵分八路,針對市轄內二十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的餐廳、美食街等進行稽查。
環保局說,板橋環球購物中心內之餐飲業者如聚火鍋、阿郎基等已採用陶瓷或不鏽鋼餐具,林口環球購物中心內之餐飲業,內用除有前述兩類材質也有玻璃餐具,皆符合規定。連鎖速食店摩斯漢堡雖非為這次公告列管對象,為了支持減廢政策,內用也改採可重複使用之杯子。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擴大減廢,一日起於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擴大實施,市轄內五十五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排除位於其內的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內用禁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預計每年可減少二千萬個免洗餐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環保局並自一日起開始全面稽查,落實源頭減廢。
環保局表示,為擴大限用免洗餐具,在該局溝通爭取下,環保署於去年八月八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規定,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並授權地方政府提報實施日期,報中央核准後發布實施。環保局於去年八月十六日、二十日邀集列管對象舉辦說明會,加強宣導提醒業者應注意及執行事項。環保署於九月二十日發布北市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自一0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環保局指出,北市府衛生局亦不定期針對餐具清潔衛生進行稽查,提升食安品質,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規定,不定期查察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業者食品設備及器具清洗,把關安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