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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絕無包庇 中央責任勿甩鍋地方 公路設施養護不等於土地管理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針對汐止廖家停車場土地的問題被刻意抹黑,新北市工務局長祝惠美9日表示,無法接受民代誣衊「包庇」的指控,尤其是放假消息混淆視聽,並將中央責任甩鍋卸責給地方的行徑令人無法茍同。
祝惠美說明指出,台北縣政府升格為直轄市後成立養工處,考量轄區範圍內有省道和市區道路,民眾無法分辨管理單位,而勇於任事向交通部公路局協調新北市境內道路養護由市府管養,公路局才會在民國103年2月27日發布公告,將8條行經市區的省道道路設施養護權由本府負責,相關土地管理仍由公路局負責。
祝惠美提到,有關被該停車場當做出入口的汐止水源段1347地號部分土地,依照航測圖顯示,在廖家停車場出現前就已存在供鄰近建物出入,當時土地權管機關仍屬於交通部公路局。另廖家汐止區水源段1272地號土地「茄苳路停車場」土地管理機關自始均為交通部公路局,從未移撥給新北市府,希望有心人士不要混淆視聽藉機甩鍋意圖卸責。
新北市工務局進一步說明,養工處基於附近里民有機車停車位的需求,在民國111年接受代管水源段1347號土地,在土地南側空地興建機車停車場免費提供民眾使用,而興建停車場的北側土地,根據航測圖顯示在105年已開闢完成,當時土地權管單位為仍屬交通部公路局。
工務局表示,汐止區水源段1347地號土地橫跨新台五路(台5線)兩側,北側部分土地現況為鐵皮建築與私人停車場之出入通路。該筆土地原為交通部公路局所有,在里長及里民要求下,市府於110年為利用南側土地開闢機車停車場免費供市民使用,特與公路局商議將1347地號土地分割撥用但遭拒絕。為增進公共利益、為市民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市府才勉為其難同意並在111年2月完成代管程序。
工務局再次強調,市府接管市區段省道,僅針對已開闢之道路範圍做養護,未開闢之道路用地仍由公路局管理維護。工務局長祝惠美重申,市府自始自終絕未包庇任何人,不容有心人士隨意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