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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夫妻嘆國籍難取得 移民署:在台出生子女成年仍可居留

一對在台生活多年外籍夫妻感嘆中華民國籍難取得,移民署九日表示,在台出生外籍子女成年仍可繼續居留。(移民署提供)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在台生活多年的一對外籍夫妻日前在Youtube影音平台播載「把台灣當成家,孩子卻是外國人。老外嘆台灣缺點,國籍太難拿」,針對此事移民署九日說,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其在台出生的子女在居住滿一定期間後,縱使已經滿十八歲,仍可繼續居留,如果經認定為高級專業人才,可進一步申請永久居留或直接歸化成我國國民。

移民署表示,外國人持有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其在台出生的子女只要累計在台居住十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於十八歲後,還是可以申請延期居留,最長可達六年;六年內如果找到工作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達二倍基本工資或考取我國相關證照,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移民署進一步指出,為配合政府留才攬才政策,針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除可以直接歸化為我國國民外,如果取得永久居留者,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時申請;如果是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且經許可永久居留,未成年子女於居住滿一定期間(三至五年)後,也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外國人經許可永久居留後,除非有不法等情形,永久居留證將永久有效,不會因為成年而無法繼續在台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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