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提升花蓮縣空氣品質,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廣使用電動機車,今年度於一月一日開始受理花東基金換購電動機車補助申請,配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環境部及花蓮縣環保局推廣低污染交通工具加碼民眾汰換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二萬二千八百元整,民眾申請補助情形相當踴躍,截至十一月六日止一千個名額已全數用罄。
花蓮縣政府於一0九年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申請「花東基金」增額補助縣民換購電動機車每輛一萬元,一0九至一一二年每年補助一千輛電動機車,共計補助四千輛,近年來騎乘電動機車降低交通工具廢氣排放已逐漸成為民眾共識,環保局經由媒體託播、網路社群分享及辦理多場試乘電動機車宣導活動等多元方式宣導補助訊息。惟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環境部及縣府仍有申請電動機車購車補助經費,汰換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一萬二千八百元,單純新購最高補助七千元。
為加速落實淨零碳排轉型,今年花蓮縣購買一百七十七輛公務電動機車,提供各鄉鎮市村里長做公務使用,每年約減少四百零八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目前花蓮縣境內設置電池交換站共計完成設置一百三十七座電池交換站(睿能四十八座、光陽八十九座)。
環保局表示,為打造更便捷騎乘環境,將持續輔導電動機車業者設置電池交換站以提升騎乘電動車電力補給便利性,讓更多的鄉親朋友們能夠一起響應騎乘電動機車,為二0五0淨零碳排貢獻心力,讓空氣更清新,再進一步提升花蓮縣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