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警分局針對轄內金融機構與超商,不僅長期加強巡守,並保持密切聯繫,共同為防範詐欺犯罪盡心力,如遇有提領人或顧客可能遭詐騙徵候情況時,能即時友善通報警方查證、識詐、阻詐,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板橋警分局指出,板橋所警員吳明哲、游家維於21日14時45分許,接獲轄內府中路銀行友善通報,疑似有車手欲提款,旋即趕赴現場查處。經確認柯嫌欲提領詐騙款項屬實予以逮捕,查扣手機、存摺、金融卡與公司大小章、合約及名片等證物。警詢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板橋警分局提到,據了解,28歲柯姓犯嫌正臨櫃欲提領帳戶內新台幣100萬元,惟行員查證發現該筆款項來源有異,經柯嫌同意帶回板橋所調查釐清,警方聯繫遠住高雄市73歲吳姓匯款人,得知其日前接獲疑似假檢警來電,將名下帳戶提供予詐騙集團,事後發覺有異確認遭詐騙,已至住家轄區派出所報案。
板橋警分局表示,板橋警經確認柯嫌欲臨櫃提領詐騙款項屬實,遂宣讀權利逮捕,並查扣存摺3本、金融卡3張、印章1個、公司章1個、名片5張、手機1支及合約2張,成功攔阻新臺幣100萬元,全案警詢後,將柯嫌依涉嫌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隨案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板橋警分局呼籲,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涉及案件須疏通費」、「收取證物款項」、等關鍵字時、就是詐騙!,類似的詐騙的手法在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官方網站及 165反詐騙臉書上都有介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或110查詢。分機2059辦,遏止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