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海山所蔡姓警員11月1日21時50分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及新站路口執行巡邏勤務,見一名徐姓女子以步行方式連續違規闖紅燈穿越路口,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故上前攔查。然而徐女多次拒絕出示身分證件、亦不願提供身分證號,經蔡員開啟警示燈、出聲與鳴笛示意後,仍拒檢且以徒手方式推擠甩開蔡員。
海山警分局指出,因徐女之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之虞,故員警當場予以逮捕,惟控制徐女離開現場過程中,致其頭部、肩部及右手擦傷,經送往亞東醫院包紮,並無大礙。訊後將徐女依妨害公務罪嫌移請新北檢偵辦,徐女以1萬元交保候傳。
海山警分局提到,另徐女針對蔡員之行為,於2日向海山警分局督察組陳情,提出傷害及妨害自由告訴,均依規定受理;經查證後,為求慎重與維護其權益,已於11月21日依法函送新北地檢署偵,以維周全。四、徐女針對蔡員之行為,亦於2日向本分局督察組陳情,提出傷害及妨害自由告訴,均依規定受理;經查證後,為求慎重與維護徐女權益,本分局已於11月21日依法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以維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