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口角持辣椒水球棒互嗆 恐涉社維法及恐嚇送辦

(土城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235號前昨(22)日17時30分許發生行車糾紛,土城警分局目前雖尚未接獲報案,但仍持續積極聯繫當事人。

土城警分局指出,經檢視影片內容,該部自小客車違規停車的部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罰鍰,另影片中揮舞球棒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影片中所稱辣椒水槍目前雖尚未列管,但民眾若攜帶辣椒水槍恐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1巷3款,若有擊發造成他人危害恐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或刑法傷害罪。

土城警分局呼籲,民眾若遇行車糾紛時可撥打110請求警察協助,切勿意氣用事以免觸法,也提醒用路人請勿違規停車,以免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