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警五分局實踐所轄內列管一名慣竊高男,常利用半夜步行穿梭北區尋找未鎖轎車、機車行竊,所長陳東宏十月上任後一月內兩度將高查辦到案,未料本月廿三日再度接獲運匠通報,稱車內三千五百元現金失竊,警方追查發現又是高男所為,循線帶回查辦。
警五分局實踐所長陳東宏前於南市警交通大隊及歸仁分局服務,今年十月首次至南市區服務,上任就遇上頭痛人物,十月間實踐所轄發生竊盜案,警方追查發現竊嫌深夜漫步北區街頭扳動機車置物箱及轎車車門,發現未鎖車輛就伺機竊取財物,後步行返回附近住處。
警方循線分析監視器,查辦五十多歲高男到案,經查發現高是因無業才透過竊盜方式賺取生活所需,陳東宏也告誡其好手好腳應自食其力。
廿三日上午,實踐所警方再度接獲張姓運匠報案,稱其感應鑰匙異常未上鎖,隔天發現車內三千五百元現金失竊,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高嫌於廿三日凌晨四時許前往行竊。畢竟有交手經驗,所長陳東宏研判高於凌晨行竊,根據其習慣研判,認可能投宿於中西區某平價飯店,同日中午十一時也率員前往查訪。
警方在房務人員協助下將睡夢中的高男查辦到案,惟其行竊所得已全數花用殆盡。見到熟人帶隊上門,高男也自知理虧,到案無奈表示「工作還是找得不順利」,短短一個半月內就因竊盜遭法辦三次,同日訊後也遭警方依竊盜罪嫌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