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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嘉認養40盞路燈 花市表揚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一一三年路燈認養活動開跑,在近兩周內陸續募集到二百七十六盞,其中代表家人奉獻愛心的陳又嘉女士捐出總計四十盞路燈認養善款,市長魏嘉彥頒發感謝狀,表揚陳女士一家人的愛心善行。
每到年末,花蓮市路燈認養活動便會展開新一年度認養作業,除將寄發通知單給往年參與認養的人士及單位外,也會持續向外號召,鼓勵更多民眾加入認養行列,以減輕市公所支應路燈電費及管養費的財政負擔。
陳又嘉代表媽媽吳寶蘭、妹妹陳雅欣以及姪子陳劭侑來到市公所,在縣議員魏嘉賢的見證下,共計捐出四萬元的善款認養四十盞路燈。她表示,有明亮且安全的道路環境是相當重要的,感謝市公所對市政建設的努力外,也期望透過小小的奉獻,為晚歸的人群點亮平安回家的路。
魏嘉彥表示,花蓮市路燈有近九千盞,而每年的路燈電費及管養費逾二千五百萬元,造成市庫沉重的財政負擔,感謝許多人用行動表達對市政的支持,也希望號召更多善心人士一同響應,照亮花蓮市的大街小巷。
花蓮市公所路燈認養活動,每盞認養費用為一千元,一年一期,認養者可以自選認養路段,獲認養的路燈也會貼附認養者名字,認養路燈的捐款收據可作為所得稅扣繳捐贈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