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駕 玉井分局連4日大執法

玉井分局加強轄區酒測攔查。(記者張淑娟攝)

記者張淑娟∕玉井報導

玉井分局自三十日起至十二月三日止,擴大執行取締酒駕執法專案,首日楠西分駐所員警在楠西區中正路攔查一輛重機車陳姓騎士抽菸,身上有酒氣,酒測值達0.32mg/l,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年關將近,民眾飲宴、餐敘增加,玉井分局為遏止酒駕案件,三十日起至十二月三日止,擴大執行取締酒駕執法專案,在轄區飲酒熱點,及易肇事路段周邊加強機動巡邏,針對可疑車輛攔查,保障用路人交通安全,避免憾事發生。

擴大執法首日,即有一名陳姓重機騎士邊騎還邊抽菸,員警加以攔查,並聞到陳男身上有濃濃酒味,經酒測,酒測值已超標,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玉井分局長曹儒林表示,歲末尾牙宴和餐敘多,而酒後駕車是道路上隱形殺手,玉井分局今年一月至今取締酒後駕車五十二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嫌有四十六件,顯示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所以連日來將擴大取締酒駕執法。

玉井分局也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以上,機車駕駛人可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可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至二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兩年;若酒測值達到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同車年滿十八歲以上的乘客,將處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