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南投縣日前發生民眾食用河豚後中毒死亡,衛福部食藥署六日公布南投縣送驗的三件檢體皆屬有毒的「月尾兔頭魨」後,南投衛生局指出,三項檢體都檢出致命的河豚毒素,刑事部分相關資料將配合南投地檢署偵辦,行政部分則移送源頭管理基隆衛生局調查;對於基隆友人的酬贈行為,依食安法最重可罰二億元。
南投衛生局副局長陳淑怡表示,依據食藥署的公布,南投衛生局送驗檢體中河豚生魚片、河豚魚肉湯(含魚肉)檢體的熟肉與湯,以及河豚內臟及皮,都檢出河豚毒素,其中河豚生魚片更檢出河豚毒素(TTX)高達一百三十四點三mg/kg,換算下來只要吃二片、十克生魚片就達致死劑量。
陳淑怡指出,由於案主是食用後在家裡就離世,屬於刑事案件,目前配合檢調偵辦中,南投地檢署仍在司法相驗的部分,等待最終的檢驗結果出爐,行政調查基於源頭管理,由於那個饋贈的友人是住在基隆,造成案主因為吃河豚肉而死亡,會在接到食藥署的檢驗數據後,會依照那個食品衛生管理法條的部分,移交基隆衛生局查辦。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作為贈品,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依食安法第四十四條處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