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網路近日瘋傳一名駕駛開車行經北市北市合江街附近,因禮讓行人過馬路,結果遭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還被警方開出一張新台幣二萬四千元罰單,引發網友熱議,開單的中山分局十日表示,經重新檢視影像,全案從寬認定,予以撤銷罰單。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現在政府提倡路口要禮讓行人,「沒斑馬線要讓,有斑馬線路口也要讓,突然停下來被後面檢舉驟然停車,罰的比不讓行人還多,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嗎」。
原PO網友也曝光開罰地點為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違規事實是「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三點」,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一項四款,處新台幣二點四萬元,比不禮讓行人罰六千元還貴,因此,引發網友熱議。
開出罰單的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十日表示,經查駕駛聽聞其他車輛鳴按喇叭示警仍驟停於車道下客,並於再起駛前行時仍有數度煞停情形,分局同仁從嚴審核,尚無故意審核不實加以舉發情事。
另經分局重新檢視影像,該車於案發時車行速度不快,且前方路口適有行人通行,尚無惡意停煞情形,所以,全案從寬認定,予以撤銷罰單。
中山分局提醒,在車道中驟停上下客仍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呼籲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切勿於車道中暫停或驟停,避免後方車輛追撞,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