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冬山河流流域的船運,是當地的主要觀光亮點之一,沿線還可以經過親水公園、生態綠舟和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等景點,目前由縣政府自營,不過,近期縣府研擬把船運經營委外,包含河道沿線的五座碼頭,地方上有不同聲音。縣府工旅處表示,將聽取相關民意代表、機關單位、團體等建議後,將進行方案草案修正確認程序,並辦理正式對外公告招商。
冬山河主河道從清水大閘門到義成橋共九公里,冬山河舊河道為一點五公里。目前從冬山河親水公園到傳統藝術中心航運,由縣府經營;冬山河舊河道,從冬山舊街到生態綠舟外碼頭航運,則由冬山鄉公所經營。
工旅處指出,冬山河航運委外經營方案(草案),法令依據從促參法改為採購法及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經營範圍則限於冬山河主河道,東起五結鄉清水大閘門,西至冬山鄉義成橋,全長約九公里,包括清水大閘門碼頭、傳藝中心內外碼頭、親水公園碼頭、水火同源廣場前碼頭、生態綠舟外碼頭等五座碼頭,除確保現行親水公園碼頭至傳藝中心外碼頭航運路線營運不中斷,也可以另增闢新航線提供載客服務。開放申請船舶總量為十艘,取得航運經營權之委外廠商,每家得投入營運船舶數量至多五艘。簽約年限為二年,得視營運狀況續約延長二年。航權權利金為年營業額的百分之零點五,如有租用縣府船舶及靠(停)泊縣府碼頭,則需另支付租船費及靠泊使用費、停泊船席費。
工旅處表示,該案於引進民間創意與資金,充分發展冬山河成為優質河域觀光軸帶目標不變的前提下,改依採購法及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等辦理招商,縮短委外經營年限,同時收取合理航權權利金及租船費、靠泊使用費、停泊船席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