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拘禁3求職男 1嫌和解判拘役

警方去年六月十六日0時循線前往南區民宅救援肉票,將現場歹徒一併逮捕法辦,累計查獲十七名犯嫌到案。(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去年六月間,一對盧姓兄弟與鍾姓男子求職遇上詐團,三人遭擄至南區民宅拘禁,歹徒還要求家屬交付五百萬元贖人,歸仁警方接獲報案旋即與警六分局展開救援、查緝行動,及時救出三名肉票並將謝嫌等男女十七人法辦,其中一名楊男犯後主動與三名被害人和解,台南地院十九日判處五十日拘役,謝等十一人則另行審結。

六月十五日晚間,南市警歸仁分局接獲盧姓兄弟母親報案,稱兩名廿多歲的兒子早上前往投資公司面試,卻遭人押走拘禁,歹徒要求支付五百萬贖金才能放人。擄人勒贖非同小可,歸仁警方旋即組成專案小組,動員大批警力部署埋伏,同日深夜歹徒現身仁德取贖金之際,立即將謝等四名犯嫌逮捕到案、救出一名盧姓肉票。

盧男獲救表示其胞兄與另名鐘男尚在南區明興路某民宅遭歹徒控制,歸仁分局也立即會同警六分局展開救援計畫,十六日凌晨前往攻堅,救出餘下兩名肉票,陸續逮捕十一男、六女到案,其中一人還是未成年,訊後十六人依組織犯罪、擄人勒贖、質押人口、傷害、詐欺、恐嚇等罪送辦,十一人遭裁定羈押,五人一萬元交保、未成年移送少年法庭。

台南地院十九日宣判表示,楊姓男子於拘禁三人期間,單獨基於恐嚇犯意對盧等三人怒吼並作勢毆打,致三人心生畏懼,楊對此已認罪且有相關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資料佐證,足認其犯行明確,審酌楊犯後坦承犯行、已與盧等三名被害人和解,獲得三人諒解等,依恐嚇罪嫌判處拘役五十日,易科罰金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