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明年計程車費率 比照台中

彰縣公告明年計程車費率調整,縣府提醒民眾若有不依規定收費,可向彰化監理站檢舉。(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計程車費率調整,起跳價格每一點二五公里八十五元,夜間則加價廿元,另春節期間起程運費加收五十元,費率調整則從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零時開始實施。彰化縣府交通處提醒民眾,若有計程車司機不依規定收費,消費者可向彰化監理站檢舉。

彰化縣政府指出,計程車費率調整案,經彰化縣政府市區汽車客運業暨大眾運輸業審議會進行審議通過,並公告於明年一月一日零時起實施。調整費率如下:起跳,一點二五公里八十五元;續程,每二百公尺加收五元,延滯計時(車速每小時五公里以下)累計每六十秒加收五元;夜間時段(廿三點到翌日六點),加廿元;春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春節期間加收起程運價五十元。

縣府交通處指出,彰化縣計程車費率調整後,將與台中市費率一致,可減少跨區收費糾紛。並請計程車業者落實按表收費,遵守各重要場站排班秩序,以提升整體計程車服務水準。而若有計程車司機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往返地點及收取費用等資訊,逕向彰化監理站(04|7867161)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