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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衛生局提醒:維護清新綠地 共創無菸環境

衛生局在公園內設置禁菸標誌,提醒民眾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記者王正平翻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為維護國人健康、讓民眾享有健康無二手菸的優質休閒旅遊環境,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依據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規範,在公告指定範圍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配合菸害防制法於今年三月修正施行,衛福部重新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由各級主管機關提報,前開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之場所,並於今年十一月十五日生效。

衛生局指出,無菸公共場所可以保護不吸菸者,特別是免受二手菸害,另外還有許多其他好處,例如為吸菸者提供減少吸菸或戒菸的強烈動機,以及阻止民眾開始吸菸。

此外,如有戒菸需求,民眾可善用多元戒菸服務,讓專業人員與您共同討論及規劃專屬的戒菸計畫,目前高雄市有400多家合約醫療機構可以提供戒菸治療或衛教服務,可上國民健康署的戒菸服務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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