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宣傳車卡恆春古蹟城門 涉違反文資法 依規定會勘偵辦

民衆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宣傳車駕駛人,因不諳恆春古蹟城門限高2.1公尺,強行通過造成車廂受損外,是否有造成古城門毀損,恆警將依規定處理。(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屏東報導

恆春分局員警於24日18時許獲報,有廂型車經過恆春鎮古蹟西門時,因未注意高度過高,經過城門時車廂遭城門卡住,恆春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將車輛輪胎洩氣降低高度後順利排除,現場無人傷亡。

民衆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宣傳車駕駛人,因不諳恆春古蹟城門限高2.1公尺,強行通過造成車廂受損外,是否有造成古城門毀損,恆警將依規定處理。(記者蔣謙正翻攝)

經查,該輛廂型車為民衆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宣傳車,駕駛人因不諳城門限高2.1公尺,行駛經過時才會卡住車廂,除造成車廂受損外,是否有造成古城門毀損,恆警將依規定通知駕駛人到場製作筆錄,所涉違反文資法部分,將函請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實地會勘後,以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案函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恆春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狹窄地形如涵洞、巷弄時,應注意自身車輛高度、寬度及內輪差等等,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財產、文化古蹟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