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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春打臉賴清德從政高標準 潘孟安子弟兵立委候選人違規蓋農舍

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國春點名民進黨屏東立委候選人徐富癸知法犯法,不具農民身份,違法在農地上蓋房子。(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國春和律師柯晨晧召開記者會,點名民進黨屏東立委候選人、前屏東縣長潘孟安子弟兵徐富癸財產申報書大有問題,不具農民身份的徐富癸夫婦,在農地上違法起造建築物,質疑曾身為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的徐知法犯法,依照賴清德的從政標準,應該立即拆除還是可以賴著不拆。

林國春表示,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這筆面積為一千七百六十一平方公尺農地登記在徐富癸老婆名下,目前興建住宅供人居住,且備有車位。

林國春說,根據二0一七、十八年航照圖,徐富癸家所持土地上均無建築物跡象,但開始有整地痕跡,很明顯該「農舍」應為近期所興建。只是徐富癸原為報社記者,後為潘孟安任立委時期的服務處主任,今年臨時被指派參選立委前,職務為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徐妻為職業軍人退伍,兩人應不具備農民資格。而且兩人如有農民身份,農地大小也不符合興建資格。

林國春指出,潘孟安二0一四年擔任縣長,徐富癸同時進入縣府,陸續擔任要職,更有潘孟安分身與代理人的稱號,對「農地農用」的相關規定應該相當清楚。無論是一般建物也好,小木屋也好,農舍也罷,竟然還能有門牌,令人匪夷所思。

林國春質疑,違法農舍如何申請到門牌號碼?又是如何非法申請到水電供給?戶政單位由縣府管轄,是否為潘孟安主政下的縣府為徐富癸大開方便之門?

柯晨晧律師表示,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需取得農民資格、持有農地並在當地設籍滿兩年、農地面積大於零點二五公頃,才能起造農舍。徐富癸家既然是違法農舍,縣府就該即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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