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營建工地常需深挖興建多層地下室,設置多口大流量地下水井,啟動多部抽水馬達,地下水因擾動產生高含砂量廢水。今年度查獲十八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處一0八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營造廠商增設沈砂池數量、容量提高處理效能外,可分批啟用抽水馬達,待前一批次地下水含砂量降低後,再啟用下一批抽水馬達,避免同一時間排放過多泥砂,造成環境污染或影響水體使用。部分規模面積較大的營建工地,易因雨水沖刷產生大量高含砂逕流廢水,營造廠商於梅雨季節、颱風或豪大雨警報時應加強遮(檔、導)雨設施及清理沈砂池,避免因污染水體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按「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從事依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或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梁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即屬列管之營建工地。
環保局長陳宏益呼籲,營造廠商應妥善規劃沉砂池等防治措施,產生的廢水若未妥善處理逕自排放,將造成道路側溝及河川泥砂淤積、水體變色,甚至影響下游環境生態。業者應依循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的精神及指標,自主就源頭妥善規畫、處理營造過程產生的廢水、揚塵及廢棄物,降低環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