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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境外介選鎖定新住民 最高檢:從未鎖定任何族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對於有媒體報導治安機關「查緝介選 鎖定新住民」一事,最高檢察署四日澄清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權是檢察官首要職責,最高檢察署及檢察機關查察賄選,從未「鎖定新住民」或將之列為「介選之首」。
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查察賄選主要目的在維護我國的民主自由,對任何以不正方式介入選舉的不法行為,都應嚴加查辦,以確保選舉正當性與公正性,換言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權是檢察官首要職責,檢察機關查察任何不法之徒之不法行為,從未以特定族群作為鎖定對象,相信這點絕對經得起任何事證的檢驗。
媒體報導所引用的最高檢察署一一二年十一月九日新聞稿中所提的「黑」、「紅」、「金」是指面對黑、紅、金的挑戰,積極布雷才是偵辦的王道,重點在準、時、孵三要素。該新聞稿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將鎖定新住民或將其列為介選之首。報導所謂將特定族群標籤化、列為查緝對象云云,與事實不符。
最高檢指出,新住民來自世界各國,對台灣社會的發展,貢獻極大,素為國人所肯定。在歷次查賄座談會中,所有與會同仁對於新住民的貢獻,均推崇備至。相信新住民對政府也會有相同的信心。
新住民熱愛台灣,在司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中,常常協助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此次選舉也呼籲新住民勇於檢舉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