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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子前砍死夫婦 檢求處死刑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六十三歲男子吳龍滿去年九月十五日疑不滿樓上鄰居太吵,竟持刀上樓當著兩名幼子的面砍死鄰居夫婦,孩子驚慌下樓向管理員求救,吳男落網後一路行使緘默權,高雄地檢署認為吳男毫無悔意,依殺人罪起訴並向法院求處死刑。
高雄地檢署指出,去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七點多,住在苓雅區某大樓的吳龍滿,拿著一把水果刀從逃生梯走到樓上,當時三十五歲的蔡女正準備帶分別六歲和五歲的小孩上學,家門未關,吳男直接進入蔡女家中客廳,當著兩個小孩的面,一言不發直接砍刺蔡女五刀,蔡女肺、肝等部位致左側大量血胸、左腹部壁臟器外露而當場死亡。吳男殺完蔡女後,又直接走到主臥房,看到三十六歲羅男還在床上睡覺,吳再拿刀刺往羅男胸、肩等八處,傷口深入心、肺等部位,導致心包填塞、左右側血胸而當場死亡。
檢方認為,吳男犯案後隨即換裝逃逸,還藏匿凶刀、作案衣物,企圖湮滅證物,吳男犯案後騎機車逃往屏東,最後在枋寮一帶騎機車時遭警方圍捕,檢方在四個月偵查期間,多次提訊吳男,他一樣行使緘默權,在看守所時,卻跟獄友有說有聊,顯見其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
檢方認為,吳男從未向被害人家屬表達道歉或懺悔之意,且犯罪時已六十三歲,判他無期徒刑,顯然無何復歸社會更生可能性,亦無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加上手段凶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因此向法院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