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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 57人起訴

雲林檢方查獲以合法掩飾非法,在雲林縣十三鄉鎮、超過二十五筆土地傾倒營建廢棄物危害重大,起訴五十七人。 (記者劉春生翻攝)

記者蔣謙正、劉春生∕雲林報導

為守護國土,不讓雲林成為營建廢棄物之棄土場,雲林檢警及環境部積極溯源,查獲以董姓、賴姓和鍾姓男子為首的非法集團,自一一一年起將營建廢棄物傾倒在雲林縣農田、魚塭等處,有十三鄉鎮受害面積達十四萬平方公尺,雲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五十七人。

檢方統計,被傾倒的面積超過十四萬平方公尺,農地、魚塭遭回填營建廢棄物,甚至竊占河川地、水利用地、交通用地、保安林地堆置、回填營建廢棄物,危害重大。另,土資場所屬公司從一一0年至一一二年六月共逃漏稅捐新台幣六百一十萬元,賴男經營的公司從一一一年十一月至一一二年五月,也以漏開發票方式,漏報銷售額七百三十多萬元。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去年接獲警方移送案件,林姓男子(五十一歲)等三名司機去年五月間分別駕駛裝載有營建廢棄物的砂石車逗留在水林鄉某產業道路上,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因此擴大偵辦。

檢警積極溯源,破獲以董姓(三十九歲)、賴姓(二十九歲)和鍾姓男子(三十七歲)為首的營建廢棄物非法集團,全案連同清運司機、地主、土尾仲介等,共查獲五十七人。

檢方調查,董姓男子經營的土資場和賴姓男子經營的公司涉嫌與經營車隊的鍾男及九名司機,從民國一一一年十一月間至一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被查獲時止,經與地主、土尾仲介配合,以合法掩飾非法之方式,在雲林縣台西、口湖等十三鄉鎮,超過二十五筆土地,傾倒、回填內容包含有大小廢磚屑、廢磁磚、廢水泥塊,甚至廢鋼筋之營建廢棄物,多達上百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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