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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酒駕欠罰款 扣押保單才分期還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住佳里區的曾姓男子酒駕被警攔查,卻拒絕酒測,加上他無照駕駛,被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罰十九萬二千元;另外,他又有四件欠繳交通罰鍰案,總計罰款達廿一萬四千五百元未繳,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官找上門,要扣曾男的保單,他才去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說,農曆春節將至,民眾訪友聚餐及尾牙餐敘多,酒後駕車機會相對提高,為確保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與杜絕酒駕歪風,自一月十五日行政執行署通令啟動第四波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對酒毒駕、拒絕酒測等罰鍰案件優先強力執行,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曾姓男子(四十三歲)二0二二年間在善化區酒後駕車卻拒絕酒測遭罰,台南分署執行人員收案後清查曾男名下財產,發現他有保單可供執行,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單,並通知他到場報告財產狀況,但曾男經通知卻未到場。
執行人員至曾男住處查訪,請曾母轉知兒子應到分署繳納。曾男日前自動到分署,表示目前打零工,願每月分期繳納四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