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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府擬設兒童及少年事務處

 

基隆市府觀光行銷處將併入文化局走入歷史。(記者王慕慈攝)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為完善兒少福利同時整併局處業務,市長謝國樑二十三日在市務會議後記者會宣布,設立「兒童及少年事務處」,推動兒少活動空間建置及政策規劃;並因應局處總數規定,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部分業務與文化局整併,更名為「文化觀光局」。同時,預告修正《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為《基隆市市容美化自治條例》,以及《特種行業管理自治條例》,將提交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謝國樑表示,市府最近一年積極布建零至六歲的設施,如室內兒童樂園及親子館;下一階段對於六至十二歲的國小學童,乃至於國高中生年齡層,舉凡運動、休閒、娛樂的空間與生活環境打造,均為兒少事務處未來施政重點,並於月底推出基隆街舞代言人。

同時,為整合文化與觀光資源量能,將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的觀光旅遊及行銷宣傳業務移入文化局,更名為「文化觀光局;新聞及公共關係科移給綜合發展處,城市國際交流、接待外賓業務回歸民政局處辦理。「觀光工程」業務回到工務處在內工程專業單位,倘涉及海洋、產業及週邊沙灘工程,移撥產業發展處管理。

前觀銷處長曾姿雯對此曾臉書公開指出,裁撤觀光單位是不重視觀光的表現,也有人認為是將文化窄化為觀光。

對此,謝國樑希望外界正面看待,重申調整沒惡意、也沒任何政治意味,包括嘉義等很多縣市是文化觀光局。他說,將文化的基礎、聚點、設施直接跟觀光需求緊密推動不是壞事,會充分與議會溝通,讓議會了解市府的善意。

另外,兒少事務處在空間規劃與首長人選等,皆將於議會審議完成後,才有進一步規劃;但與教育、衛生及社會處間分工會有明確界定。

目前市府完成預告修正《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名稱為《基隆市市容美化自治條例》,提升基隆市容美化,達到形塑港城特色。市容美化重點地區指國門廣場周邊地區,以沿基市中山二路、中山一路、孝四路、忠一路、中正路周邊區域及其他市容重點地區;其他重點土地及建物經所有權人申請或市府提報的土地、建物或地區,經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指認的土地建物。自治條例所需經費,除由市府編列預算外,得由都市發展與都市更新基金支應,並取消施行三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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